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索引号: | ZDDBG24252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8〕623号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7-09 |
省政府法制办:
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0)》要求,我厅对2017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总结随文报送,请审核。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6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保障和促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厅印发了《2017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我厅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加快交通运输立法、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裁量权、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等16项年度重点法制工作,确保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培训工作。2017年,我厅共组织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三次,分别对中省有关PPP的政策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清理并减少行政检查和罚款的重要指示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法治的有关论述进行集体学习讨论。近年来,我处每年在厅机关举办交通运输法治大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及法制工作人员为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厅直各单位领导人员讲授法律知识。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我省交通运输领域有路政、运政、航运、海事、质监等多种执法门类,执法人员超过一万人。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合法,不仅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也影响到执法机构在群众中的形象。我厅十分重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都要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经法律考试合格方准予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全年共组织477名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岗前培训。为加强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48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轮训。此外,我们还组织了水路交通执法骨干培训、运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来自全省道路运政系统的7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和评查,通过将执法培训与案卷评查结合起来一起进行,既让执法人员在课堂上学到知识,又让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巩固了知识,起到了学中用、用中学、学用结合的良好效果。
(三)深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做好立法工作。近年来,国家围绕简政放权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作了相应修改,为避免与上位法存在冲突,对我厅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和《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清理修正工作,开展了《陕西省治理超限运输条例》前期准备工作。向省法制办、省人大分别报送了省厅明年的立法计划和2020年立法规划。
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厅在2013年3月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后评价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从制度上保证了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目前,该项规定执行情况较好。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2013年,我厅专门制定下发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公布和定期清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今年,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4件,其中废止32件,宣布失效10件,拟修改7件,保留115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了梳理,向省法制办报送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陕西省航运管理局、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总队等5个适格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
四是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起草制定了《2017年交通运输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对全面深化我省交通运输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辖权内水路运输、水路辅助业务经营许可”、“省管港口经营许可”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自贸试验区办理“跨省、跨设区市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国省干线公路、港口、航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准入许可”等3项许可事项。并与西咸、高新、经开区、杨凌、港务区、浐灞签署了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我厅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文件,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方面入手,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执法监督方面我厅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通过开展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2015年,我厅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厅在2008年就建立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制度,编写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流程图,定期更新网站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制订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建立起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我厅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并全面参与相关涉法事务的处理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处室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审查合同,对重大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内容涉及企业设立、资产处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二是参与规范性文件和立法文件的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三是协助厅属企业构建“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加强事中控制”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帮助厅属企业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向厅党组汇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由党组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在思想上树立起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才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我厅将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执法人员轮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立法资源向交通运输行业倾斜,推动《陕西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陕西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办法》等法规规章出台,加快修订《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为加强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程度和信用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实施分类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加快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深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评优评先等领域的应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制度。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准入制度,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历层次。用好暂扣、吊销等执法证件管理手段,强化对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管。